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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客家委員會、僑務委員會共同辦理
「海外客家美食料理研習班」招生簡章
一、 研習目的:提供海外客家鄉親及學習客家美食料理人員進修管道,俾利於海外推廣客家美食。
二、 主辦單位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、僑務委員會
三、 承辦單位:弘光科技大學
四、 預定研習時間:2010年7月12日至7月23日,計12天(週六、日亦有課程安排)。
五、 主要課程:
(一) 專業課程:常用食材與烹調觀念介紹、烹飪用具操作示範與衛生管理。
(二) 客家傳統料理:四炆四炒、客家炒粄條、梅干扣肉等。
(三) 客家創意料理:桔醬羊肋排、和風涼拌米篩目、客家金沙豆腐等。
(四) 客家米食製作:客家菜包、粢粑、客家肉粽等。
(五) 客家醃製食品:紅糟製作、醬蘿蔔、酸甜黃瓜等。
(六) 臺灣客家聚落參訪,並於當地客家餐廳觀摩及品嘗客家料理。
六、 研習地點:弘光科技大學(臺中縣沙鹿鎮中棲路34號)
七、 住宿地點:臺中福華大飯店(臺中市安和路129號)
八、 招收對象及人數:年滿25歲,僑居海外之客家鄉親及有意學習客家美食料理之人員,預計招收40人。
九、 費用負擔方式:
(一) 主辦單位負擔學員研習期間之學雜費、保險費、膳宿費及集體活動、交通、行政等費用。
(二) 學員自理僑居地往返臺灣來回機票費。
十、 報名注意事項:
(一)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止。
(二) 請就近至我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,未經其核轉者概不受理(國內恕不受理)。報名表件請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(www.hakka.gov.tw)/首頁/最新消息,或至僑務委員會網站(www.ocac.gov.tw)/首頁貼心服務下「報名僑商研習班/國內開班訊息」逕行下載。
(三) 報名表件請以正楷據實填寫或繕打,俾供製印學員通訊錄及研習證書之用,並請於簽名處親簽,送各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。
十一、 其他:
(一) 上課時數達(含)總研習時數90﹪者,頒發中英文結業證書。
(二) 如不克參加研習時,務請於開班前10天通知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知主辦單位,以免浪費資源。
(三) 研習期間主辦單位為學員投保新臺幣400萬元之意外險,及新臺幣40萬元之意外醫療險。另,研習期間學員如有個人疾病醫療,或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,應自行負擔相關費用。
(四) 本研習班因行程緊湊,請報名人員衡量自身健康狀況,以免參訓期間不堪負荷。
(五) 報名者請確認返台時護照有效期限在6 個月以上。
十二、 主辦單位聯絡人:
(一)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聯絡人:徐臺瑾小姐
電話:886-2-8789-4567轉641 電傳:886-2-27220081
E-mail:ha0151@mail.hakka.gov.tw
(二) 僑務委員會聯絡人:賴貞潔小姐
電話:886-2-2327-2709 電傳:886-2-2341-6926
(三)
海外客家美食料理研習班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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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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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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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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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男
□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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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貼二吋
照片一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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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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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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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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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號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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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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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單位:
職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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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參加僑居地之客家社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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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是,社團名稱: ;職稱: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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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學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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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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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是
□ 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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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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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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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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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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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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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聯絡人
姓名/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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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
電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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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聯絡人
姓名/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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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
電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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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研習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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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否參加本會舉辦之研習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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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,研習班名稱: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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駐外單位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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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為現居海外之華僑?
□是 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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駐外單位
簽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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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
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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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上述資料請以正楷據實填寫,俾供製印學員通訊錄及研習證書之用。
2. 如罹患特殊疾病(包括心臟病、腦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精神病、癲癇症、傳染疾病及其他可能發生身體重大不適症狀疾病者)可能影響研習者,請勿報名,以免影響其他學員之研習及造成主、承辦單位之困擾。
3. 本報名表須經駐外單位審查及簽章,俾利主辦單位核辦。
□ 本人並已詳閱招生簡章,並同意於研習期間遵守該班期相關規定。
申請人簽名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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