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0年7月7日
文號:台胡字0707號
2010年上半年越南國際進出口貿易入超67億美元
根據越南中央統計總局於2010年6月22日公佈的統計資料,2010年6月份越南進口約72億美元(5月份進口71億8,000萬美元),出口約60億美元(5月份為63億美元),當月進出口貿易入超約12億美元(5月份該數據為8億7,100萬美元)。期間,進口大項包括布料(5億2,000萬美元)、鋼材(5億300萬美元)、油品(4億7,600萬美元)、樹脂(3億4,200萬美元)等;出口大項分別為紡織成衣(9億5,000萬美元)、鞋類(4億8,000萬美元)、原油(4億1,600萬美元)以及水產(3億9,000萬美元)等。累計上半年總進出口額分別為388億美元及321億美元,逆差67億美元(約相當出口額20.9%),其中60億美元係大量輸入中國產品所致。
越中央銀行之前曾宣佈國家經常帳收支平衡已稍改善,前6個月政府預算赤字28億4,000萬美元(2009年上半年為33億美元),不過如果下半年貿易入超仍高達20%,則政府預算赤字將續惡化。
越工商部官員表示,基於避免下半年度進口入超續擴大,權責單位將加強檢查進口貿易活動,將頒行高價位商品風險管理清單以為密集重點檢查進口金額龐大、進口稅率高、市場售價可觀的商品的確切計稅報價的法理依據,俾及時杜絶進口商虛報進口商品價格以逃稅的行徑;加強對重點商品進口通關後的檢查工作;加強取締走私及非法邊界商品運輸活動等。
不過,統計總局國民經濟核算帳戶(National Account)司司長Bui Ba Cuong認為,上半年進口相當出口21%及高佔國內生產毛額15%的情況堪虞,不過進口商品93%為機械設備及生產原副料,因此限制進口的技術性措施須週延,避免影響社會經濟發展。
越南工商部曾於2010年5月中旬增列鋼材(窄幅冷軋鋼及捲鋼)、砂糖、鹽品以及 NPK化學肥料等4項產品為越南國內已能全面生產供應產品清單內,不鼓勵該等產品進口,其中自2010年5月7日至12月31日對窄幅冷軋鋼及捲鋼採用自動進口簽證制度;自6月1日至12月31日獲授與關稅配額進口鹽品的廠商只能輸入3類鹽品(粗級加工鹽;服務醫藥、試驗、水質處理、化學等產業精煉鹽;食品加工專用精煉鹽),除要符合越農業暨農村發展部相關技術標準,尚須事先經過農業暨農村發展部確認品質。同時並建議越中央銀行暫停對鋼材、砂糖、鹽品以及 NPK化學肥料等4項產品提供進口美元融資。
該部於2009年元月以來對包括香水、化粧品、行動電話、手提電腦以及轎車等8類商品採行自動進口簽證制度,隨著目前進口入超繼續擴大,有意將該制度擴大至25類產品,增加將加工食品、服飾、室內裝潢材料等列入適用對象。該等措施一旦實施,進口商須向工商部登記申請核發自動進口簽證,於辦理海關提貨手續時檢附該簽證及進口產品品質合格認證;
進口罐頭食品、糖果餅乾、砂糖、白巧克力、可可、葡萄酒以及礦泉水等產品時,進口商將必須檢附衛生安全檢驗合格認證;進口鞋類、服裝、布料以及成衣副料等,必須檢附越南權責機關品質合格認證。
(貿協)